豐順縣公開招聘普查指導員公告
為順利推進我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普查各個階段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決定向全縣公開招聘普查指導員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要求
序號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1 |
普查指導員 |
1 |
大專以上 |
會計學 |
35周歲以下 |
2 |
1 |
大專以上 |
計算機類 |
35周歲以下 |
|
3 |
4 |
大專以上 |
不限專業 |
30周歲以下 |
二、崗位職責
普查指導員在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縣“普查辦”)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普查辦”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主要職責是:
1.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組織、指導、檢查、質量控制和驗收;
2.協調、落實全縣普查宣傳動員工作;
3.分發普查用品;
4.協助普查員完成PAD的安裝、使用和維護;
5.檢查普查員工作進度,及時將上級普查機構的要求傳達給普查員;
6.解決普查員提出的問題 ,對沒有把握的問題及時向普查機構請示匯報,得到回復后立即傳達到普查員;
7.組織普查員作好普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
8.負責普查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參加非法組織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豐順縣統計局報名處(縣行政中心大樓四樓431室)。只實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打印(附件)。
聯系電話:縣統計局:0753-6688261。
(二)報名時間:2023年6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供材料:
1.《豐順縣普查指導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張。
應聘者要先填寫好報名表并貼好相片,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2023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
五、招聘辦法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1.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
面試結束后,成績將在豐順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用人數和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縣統計局組織到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凡有傳染病、心臟病及其他慢性、嚴重疾病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同時按成績依次取下一名。參加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考察工作由縣統計局統一部署實施,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縣統計局審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七、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豐順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簽訂勞動合同:縣普查辦公室(或縣統計局代)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資待遇:工資待遇參照縣同類臨時聘用人員工資標準。
八、其他
本次招考工作由縣統計局負責實施并解釋。
豐順縣統計局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