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的藝術大劇院如雨后春筍般出現,一些“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也相繼被曝光。早在2007年2月,上海東方藝術中心就曾陷入輿論的集體“聲討”中,原因是該藝術中心投資高達11.4億元,每天高達9萬元的維護費讓經營陷入困境;深圳大劇院也被曝出一年空置時間超過200多天,從2007年到2010年連續虧損達兩千多萬元。放眼全國,其他的劇院也多多少少存在維護費高、票價高、觀眾少的問題,“文化面子”工程已成為眾矢之的。
分析“文化面子”工程的形成,無非有兩方面原因。其一是地方政府“政績秀”的心理在作祟。試想隔壁城市建設了大劇院,我們為什么不能建?不建不足以顯示地方政府對文化的重視!這就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形象工程”的誕生。其二是各地方政府的“攀比風”在作怪。眼瞧著附近城市投資數億元建成了大劇院,我們為什么不能建得更好?于是乎,更豪華、更氣派的“面子工程”也應運而生?!拔幕孀印惫こ掏M力不討好,比如花了十幾億建成的廣州大劇院,劇團進場租費一次要20萬,票價則高得離譜,被全國人大代表倪惠英痛批“老百姓誰看得起?”“文化面子”工程之所以被稱作“面子”,說穿了就是“中看不中用”,滿足了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心理”,卻離老百姓越來越遠,最終只能是成為勞民傷財的“文化垃圾”被公眾所唾棄。
全國30多個城市新建了投資億元的大劇院,總投資超過100億元,既然是新建成的,那么加上各地之前建成的大劇院,倘若算算此類“面子工程”的總帳足以讓國人震驚!“面子工程”造成如此巨大浪費,卻缺乏相關部門進行監管,實在讓人痛心不已?,F在看來,代表和委員們對“面子工程”的斥責已如同“大音希聲”,多年前就有代表委員對此斥責過,也絲毫沒有阻止“面子工程”的“上演”。
正因為斥責只能治標不治本,因此,筆者斗膽建言,希望全國兩會代表通過提案或議案的方式,由中央出臺懲治“面子工程”的問責機制,甚至上升至由全國人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也未嘗不可,動輒數億元、數百億元的“文化浪費”是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最大損害,只有從嚴從重對各地“政績秀”的始作傭者進行問責和懲處,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面子工程”的出現。
